2018年5月16日至18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暨专题培训班》在兰州举行,林区中院派主管领导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邀请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魏军、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于同志、刑三庭法官朱晶晶、鹿素勋莅临授课。林区中院及所辖祁连山、洮河、白龙江、小陇山、子午岭林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了培训。全省中基层法院系统约有130多人参加了学习。在开班仪式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讲话。他指出,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和考验,全省各级法院和刑事法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努力破解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重点,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要坚持制度创新,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魏军就《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进行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于同志就《重大刑事案件审理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刑三庭法官朱晶晶就《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鹿素勋就《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通过培训学习,使林区法院参训的刑事法官对三个《规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中央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了更深的认识。使刑事审判法官进一步树立了现代刑事理念。通过培训,将有力的提升林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