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讲话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宣读警示文件
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会场
7月24日,林区法院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全省法院2018年司法作风专项督查活动要求,结合林区法院实际,召开林区两级法院关于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殿斌案例警示教育大会。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殿斌案例警示的通知》,以任殿斌案例做为反面典型教材,揭示了其一系列违纪事实,并分析逐步丧失理想信念,最终走向堕落的原因,为林区两级法院干警敲响了廉政警钟,进一步强化了廉政纪律意识。
张天林院长指出,任殿斌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将近40年老政法干警,还担任了基层法院的“一把手”,为基层法院的建设和发展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随着他职务的变化,私欲逐渐膨胀,党性理想信念丧失,特权思想日益严重,逐步淡化了廉政底线,造成如今沦落为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作为上级单位我们是非常痛心的,他辜负了人民群众对他的信任,辜负了组织对他的培养,辜负了亲人同事们对他的期望。任殿斌违纪警示案例的发生,为每位林区法院干警都敲响了警钟,大家要时刻警醒自己,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管好自己,守住底线。
张天林院长强调,林区法院发生这样的违纪案例,反映出林区两级法院管理出现漏洞,制度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林区两级法院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党员理想信念。要让每名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御各种思想干扰。二是要心存法纪,心存敬畏。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要自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时刻以法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树立“红线”意识。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关体系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在重大问题上,要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能搞“一言堂”。各林区法院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制度,并及时汇报备案,有效形成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