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分院为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陇南分院为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陇南分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10/20 11:17:57 阅读次数:2504

    为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甘肃法院网、《法刊》、《白龙江林业》以及白龙江林业网站等宣传平台,更好地发挥林区两级法院宣传队伍的中坚力量,陇南分院就如何加强林区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两级法院应高度重视法院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院工作总体规划安排部署。要从林区法院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法院改革、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林区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等反映林区发展变化的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宣传的工作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分院针对林区两级法院宣传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任务繁杂、机制不健全等状况,要求两级法院在现有通讯员的基础上,在各业务及行政部门设立信息员便于及时向通讯员搜集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或宣传稿件,统一由通讯员编写修改后录入甘肃法院网陇南分院网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全面加强两级法院宣传工作力度。
     
    三、充分发挥宣传平台阵地作用。目前林区法院宣传工作平台主要有《白龙江林业》、白龙江林业网站、《法刊》以及新建的甘肃法院网分院网站,两级法院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最基本的宣传资源平台,采用摄影、新闻、专题报道等各种形式积极向刊物网站投稿,特别要重视网络宣传效应,充分发挥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发展快的特点,不断加强网络建设,把现有的网站很好的利用起来。在宣传工作区域方面,不仅要加强法院内部宣传,还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法院工作,还要宣传好林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要通过宣传工作彰显林区法院的重要性,树立林区法院良好形象。
        
    四、确保网络宣传工作的安全性。为了加强甘肃法院网陇南分院网站管理、审核信息发布和舆情监督,确保网络安全,各基层法院凡是向《白龙江林业》、白龙江林业网站、《法刊》以及新建的甘肃法院网分院网站报送发布稿件的同时一律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分院,以便在甘肃法院网陇南分院网站发布、审核信息,并进一步了解基层法院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宣传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