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分院工作组长来我院进行执法检查
7月29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金红学、审判监督庭庭长唐开明、民事审判庭庭长温存保、执行庭庭长张仲春。四位庭长冒着炎热酷暑,来到卓尼林区基层法院进行执法检查。
29日下午—30日,审判监督庭庭长唐开明对2008年审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共计17起,进行了抽检;刑事审判庭庭长金红学、民事审判庭庭长温存保、执行庭庭长张仲春分别对2009年至21010年上半年审理的刑事案件18起、民商事案件7起、执行案件7起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通报会上,四位庭长分别对自己检查的案卷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他们共同的评价是:检查的案卷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质量评查为一类。他们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一纠正,对一些在案件办理实践中存在的不明确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
这次执法检查,找到了案件的审理执行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了不少在办案实践遇到的具体问题,对于提高林区基层法院执法办案质量,提升案件执结率具有特别重要的促进作用,我院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