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部门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窗口”,与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也最频繁,因此立案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乎法院形象、关乎司法公信。为此,迭部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多措并举,积极完善多种便民措施,推出司法便民十措施,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切实实现“阳光司法、为民司法”,受到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推行司法便民十措施
在总结和提炼多年来立案工作开展的经验基础上,我们推出了《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司法便民十措施》:完善立案服务,方便群众诉讼;推行风险提示,引导群众诉讼;开展司法救助,保障群众诉权;推行巡回办案,服务保障民生;强化涉诉信访,维护林区稳定;妥善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推行诉调对接,提高诉讼效率;穷尽执行措施,确保司法权威;建立廉政卡制,确保廉洁司法;落实司法公开,体现阳光司法。便民十措施的推行,方便了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诉讼,提升了林区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公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多措并举开展便民服务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
迭部林区点多、面广、线长,林区及林缘社情民意复杂,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多年来林区法院通过贴标语、挂横幅、发传单、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群众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但与周边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我们通过与迭部县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联合,开展了送法“下基层、进校园”活动,为迭部县白云小学的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得到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在12.4法制宣传期间,深入基层护林站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依法护林、依法维权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广大基层一线护林人员心中,增强了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此次宣传由院领导带队,立案部门牵头,抽调民事、刑事、执行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共5人,印制宣传资料1200多份,深入电尕林场等护林站点,张贴、散发《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迭部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指南》、《诉讼费交纳标准》、《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司法便民十措施》、《森林防火条例》、《禁毒法》、《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及迭部林区基层法院便民联系卡等法律法规及宣传单500余份,受教育的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及职工群众达1800余人,收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职工群众普遍反响较好。
2、订制便民联系卡,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
院领导结合林区法院实际,精心策划订制了《迭部林区基层法院便民联系卡》800张,向社会公布了法官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监督电话,并推出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服务措施,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向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180余张。
3、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迭部林区属于国家天保工程实施区,是企业性质的准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一直处于两不管的“真空”地带。地方司法部门未纳入,企业自己无力监管,导致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名无实,工作开展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在林区法院的积极指导下,林区各单位调解组织逐渐健全,调解人员逐步到位,调解纠纷成效初显。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林业局党政的充分肯定,迭部林区法院也因此被省高院授予2009-2010年度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在民事案源奇缺的情况下,我院在副院长朱正勇的带领下,抽调专人深入林场及护林站点对基层单位民事调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在建立健全调解台账、信息报送、人员确定、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与基层人民调解员和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如何建立符合林区实际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林区法院如何在扩大民商事案源上做文章,在便民服务上创路子,在司法为民上有成效。我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迈向常态化和规范化,下一步要将指导调解工作覆盖到整个迭部林区,切实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三、完善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诉讼
为了进一步提升林区法院形象,增强亲和力,增加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信任感,我们特地为当事人提供饮水、一次性纸杯及签字笔、印泥、胶水等文具,并为不识字的当事人允许口头起诉,由书记员记录在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努力做到服务热情、耐心细致、考虑周全。同时我们实行诉讼流程图表上墙,在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建起审判流程图,公开诉讼收费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一步立案工作思路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司法水平。要以这次人员调整和领导分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走群众路线,切实提高立案部门干警司法为民的自觉性。
2、努力实现林区各基层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要协助基层单位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建立与基层各调解组织协调联系机制,实现调解委员会每季度向法院报送调解报表一次,适时掌握基层调解动态,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督导。每年不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调解人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扩大民商事案源,实现林区法院案件数量稳中有升,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
3、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实现林区社会稳定和谐。
要积极探索符合林区实际的普法宣传新思路、新机制,要将法制宣传作为林区法院树立良好形象的主要抓手,从基层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立案部门做起,逐步形成依靠群众、部门协调、林区公检法三机关共同参与的林区普法宣传工作体系,为构建林区社会和谐,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发挥林区法院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