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围绕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出了衡量好干部的20字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林区实际,林区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树立“四种观念”、强化“四种意识”。
一、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底线意识
树立大局观念就是要从林区的重点工作出发,确保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在一些重点工作、重要领域不能出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保证三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不能突破,辖区不能出现大的乱砍盗伐、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案件,守住生态建设的底线;二是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底线不能突破,要及时了解辖区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守住林区社会稳定的底线;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底线不能突破,要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国法,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决遏制“四风”问题,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守住做人为官的底线。
二、树立学习观念,强化担当意识
树立学习观念就是要树立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观念,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不但是首要的,而且是一项常态化的、长期性的工作,同时也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的关键环节。树立学习观念的根本遵循,就是要紧密联系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提高认识抓学习,贯彻精神抓学习,建章立制抓学习,指导实践抓学习,营造氛围抓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达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目的,也只有学习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三、要树立群众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林区职工群众是林区干部的衣食父母,是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基石。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在想问题、做决策过程中,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切实为群众搞好服务、办成实事。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只有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干部的能力学识才能不断的得以锻炼和提高。如果群众观念不牢固,长官意识就会潜滋暗长,就不是为民服务,而是为己服务,不是为大多数人服务,而是为少数人服务,从而也就置党的宗旨于不顾,最终走向群众的对立面,被群众所抛弃。
四、要树立纪律观念,强化勤政廉洁意识
党的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任何行为都要在党纪约束下进行。从许多落马干部的案例来看,绝大部分干部犯错误,首先是从违纪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强不强,纪律观念牢不牢,是衡量一个干部素质的重要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时刻反省、时时警醒、见微知著。不但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而且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作风纪律。只有纪律意识提高了,律己观念增强了,勤政廉洁意识才能不断得以形成、得以固化,才能不辜负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期望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