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至20日,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开明、审判监督庭庭长洪保民、民事审判庭庭长张仲春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一行3人,对本院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审执结的刑事、民事、执行共11件案件卷宗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在肯定我院案件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对进一步提高本院案件质量具有促进作用。
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本院于2015年11月23日及时召开了庭室负责人会议,专门就核查组在案件评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针对案卷中存在的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卷宗目录编写不仔细、法律文书中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主管院长和庭室负责人分别发言,详细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式方法,并就如何防止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今后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实践总结,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责任心,避免案件中出现类似问题和瑕疵。
通过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整改,让本院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清醒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针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本院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五条整改措施: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抓好执法办案要务。三要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四要完善案件质量奖惩机制,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五要建立建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