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暨第2个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打造“开放法院”,落实“阳光司法”,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以此为契机,携手白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深入中路河林场和博峪林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法制宣传活动,为林区职工群众送法普法。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讲座、发放法制宣传单等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着重宣传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民事诉讼、财产保险、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婚姻、民间借贷纠纷等,吸引了广大职工群众前来了解咨询。本院法官对于他们提出的法律疑惑,给予了耐心细致答疑,职工群众积极领取资料,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本次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了林区千家万户,帮助了广大职工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职工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夯实了我院干警法律理论知识,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