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某某办案法官送锦旗
2017年5月25日,案件当事人申某某手捧一面写着“青天有鉴,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迭部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门口,说是非常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为他要回了多年索要无果的借款。
申某某系临洮县新天镇人,于2015年5月11日给迭部县腊子口林场朱某某借了一万元钱,朱某某声称2015年10月10日还钱,但是后来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连电话也打不通了,彻底失去了联系。申某某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朱某某告到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缑纪全与书记员祁存荣积极与被告朱某某联系,向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并劝导朱某某及时归还申某某借款,在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终于将申某某的一万元借款要了回来,并亲自交到申某某手中,申某某拿到借款后激动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院,特送上这面锦旗,表达我内心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