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传进林场 同度“世界环境日”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环境宣传进林场 同度“世界环境日”


来源:舟曲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吴进
发布时间:2017/6/7 2:38:57 阅读次数:1691

6月5日,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在认真谋划的基础上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该院组织法官深入林场,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向林区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让保护环境理念的走进群众心中。

法官们深入沙滩、铁坝、茶岗林场,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板报、进行环境资源保护问题交流及相关法律问题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林区群众详细介绍了世界环境日的起源及发展、当今全球面临的环境问题、党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条文;通过“黄某某盗伐林木”、“ 李某某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两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倡导环保,保护环境,珍爱生活;针对过往群众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等系列法律诉求,法官们采取“面对面、心贴心、手拉手”的普法形式,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全面讲解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大家了解法律,明白法理,找准依法维权渠道。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单3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70余个。

随着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对林区法院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对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本次活动,充分展示了舟曲林区基层法院相关环境资源审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以及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升了林区群众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意识。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