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政治部主任赵立新出席洮河林区法院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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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政治部主任赵立新出席洮河林区法院揭牌仪式


来源:洮河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图文 苟倩芳
发布时间:2017/10/16 3:03:28 阅读次数: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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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揭牌仪式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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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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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新现场讲话

101310时,卓尼林区基层法院举行更名揭牌仪式,正式启用新院名“洮河林区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立新、甘南州委常委秘书长卓尼县委书记杨武、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蒋太明为洮河林区法院揭牌。卓尼县委副书记、县长韩明生和省森林公安局、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卓尼县法院主要领导及辖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分局相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省法院法官管理处负责人牛荣宣读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洮河林区法院副院长祁小平介绍了法院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案件管辖和辖区面积。他表示,全院干警将以今天的揭牌仪式为新的起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履职,不负重托,不忘初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努力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赵立新指出,洮河林区法院更名,并将太子山、莲花山、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纳入管辖范围,是贯彻党中央“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重要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设甘肃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的决定,落实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着眼于保护甘肃脆弱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甘肃,省委、最高法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在林区法院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深远意义。

赵立新要求,洮河林区法院要积极探索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探索完善涉林案件罚金刑易科执行等制度;要加快林区法庭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法庭职能;要与公安、检察、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总结涉林案件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要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的信息化建设;要关心关爱干警,将解决基层问题、加强基层工作与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调动扎根林区基层、埋头苦干、公正办案的一线干警工作积极性,确保林区法院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蒋太明回顾了洮河林区法院与洮河林区相濡以沫、休戚与共的过往,深情表述林区的发展离不开政法干警,林区的稳定更离不开政法干警,洮河林区法院设立35年来,审理的案件数量列林区法院之首,为保护森林资源、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蒋太明致辞说,伴随着原卓尼林区法院的更名和案件管辖的增加,洮河林区法院将翻开新的篇章,希望洮河林区法院继续增强服务生态建设、服务发展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方面继续创新举措,为洮河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保驾护航。

近年来,洮河林区法院在省高院、林区中院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积极适应职能转变,深化改革,狠抓办案,建立了“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工作机制,量刑规范化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创新推出具有林区特色的涉林案件罚金刑易科执行等制度,为洮河林区、甘南藏区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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