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省院领导指示精神 多措并举助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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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省院领导指示精神 多措并举助推工作落实

小陇山林区法院认真贯彻省院梁明远院长指示精神


来源:小陇山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魏正武
发布时间:2017/11/9 4:23:01 阅读次数:1585

11月2日,小陇山林区法院接到省林区中院《关于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梁明远院长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按照通知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小陇山林区法院贯彻实施方案,提出了6条具体措施,并迅速贯彻落实:一是召开干警大会,学习传达了省高院梁明远院长、马驰副院长指示精神和林区中院提出的六个方面贯彻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正勇带领院其他分管领导,和先期来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开明一道,先后与天水市麦积区法院、秦州区法院、小陇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小陇山森林公安局等单位进行座谈协调,就辖区案件“回笼”、工作配合等事宜进行了积极沟通协调,达成了重要共识。三是迅速开展案件办理工作。11月7日,本院开庭审理了挂牌成立后的首起案件,标示着该院审判执行等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四是加强了舆论宣传工作。借助11月7日首起案件的审理,相继邀请了甘肃电视台《陇原清风》栏目组、法制日报驻天水记者站、天水电视台、天水日报、晚报、天水在线等媒体,就林区法院司法改革和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报道,今日头条网、腾讯网、甘肃法制网和省高院网站等媒体相继转载报道,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面。五是院领导带队,组成了调研组会同小陇山林业局、小陇山森林公安局等单位深入小陇山林区各林场进行实地调研,调研任务包括工作对接、十九大精神宣讲、巡回(现场)办案、便民服务,法制宣传、了解林(民)情等方面。六是创新工作思路。近期,该院积极研究探索更名搬迁后的工作新思路,就如何快速提升业务水平、整合工作力量、调动干警积极性,更好适应改革后面临的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确保林区法院更好履行保护生态环境司法职能进行研究。

目前,按照梁明远院长、马驰副院长指示精神和林区中院通知要求,本院全体干警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迅速推进,以新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领导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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