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海-则岔辖区座谈会现场
莲花山辖区座谈会现场
11月7日—10日,洮河林区法院祁小平副院长带领各庭室业务骨干赴尕海-则岔、莲花山、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森林公安分局,首次深入新增案件管辖区域调研。
调研前期,该院精心研究制定调研方案,明确了调研工作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并将《洮河林区法院关于太子山、莲花山、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工作方案》信函至3个新增辖区管理局和森林公安分局,保障了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查看相结合方式,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陈有顺书记、森林公安分局刘永顺政委、久兴加副局长,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晁孝荣副局长、森林公安分局辛君彦局长、马存德政委、李军副局长,太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王呈荣副局长、森林公安分局马学俊局长、赵文锋政委、牛永成副局长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开始,祁小平副院长向与会单位解读了省委《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和省高院《关于全省林区法院案件管辖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说明了调研目的,并介绍了洮河林区法院概况。各庭室领导分别从立案登记制、涉林涉毒量刑规范化、罚金刑易科执行、社区矫正工作、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量刑规范化前期调研、民商事审判、行政公益诉讼、法制宣传工作等八个方面做了补充说明。尕海-则岔、莲花山、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详细介绍了辖区基本情况,并提出生态保护司法服务需求5条。各辖区森林公安分局结合近5年工作实际,分别介绍了刑事案件侦办情况,并对今后工作衔接提出了3条建议。
座谈会上,祁小平副院长从劳资关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责任、人民调解等方面,重点讲述了法院当前施行的司法便民服务措施,要求保护区职工群众学法懂法,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通过本次调研,洮河林区法院把中央、省委司法改革精神和省法院梁明远院长工作指示精神,传递到了案件管辖区域各单位,促进了该院审判工作任务落实,加快了林区法院司法改革落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