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跟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我院根据林区中院的要求,在本院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新入职书记员的共同努力,于2018年初顺利完成了自1993年创院以来涉及民事、刑事、支付、执行等所有案件信息录入和电子卷宗生成等工作。
由于建院以来管理体制和办公条件简陋等原因,我院案件卷宗一直没有实现电子化,案件卷宗的电子化对规范审判活动、推进司法公开、透明,监督法院审判程序是否公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院党组对此次案件信息及电子卷宗录入工作高度重视。在录入工作开始之前,院长召集庭室负责人以及新招录的书记员,对录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在录入工作中一方面要保证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到认真仔细,确保电子卷宗的录入质量,特别强调了政法干警的保密操守,要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在电子卷宗的录入过程中,我院克服了新搬迁至天水后,办公条件相对不完善的困难,从2017年11月开始,组织书记员先后进行了纸质卷宗扫描、案件信息、电子卷宗录入工作,在录入过程中每个书记员都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争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在2018年1月初顺利完成了所有案件的录入工作。录入完成后,庭室负责人又对电子卷宗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的,进行了退回改正,对在制作电子卷宗中存在缺页、少页或多页、编码不正确、清晰度不高、未达到标准的电子卷宗一律退回重新录入,充分确保了电子卷宗的录入质量。
此次案件信息及电子卷宗录入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方面增强了我院干警的凝聚力,另一方面提高了新聘用书记员的工作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在做好案件信息及电子卷宗录入工作的同时,也将深入挖掘电子卷宗的应用能力,拓展电子卷宗的应用范围,为打造智慧法院,提高电子卷宗服务法官办案水平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