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白龙江林区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 图/文 高红
发布时间:2018/12/6 11:41:04 阅读次数:3947


活动现场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白龙江林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上午10点整,全体干警及法官进行宪法宣誓,党组书记、院长杨华晖手抚宪法,领诵誓词,法官们身穿法袍,高举右手,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着装整齐,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增强了全体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信念感,在内心树立起忠于宪法和法律的理念,坚定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