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阳光明媚,秋高气爽。对在迭部县白云新村经营小杂货部的杨某某来说,这一天是值得高兴的日子,迭部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干警在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缑纪全的带领下将四万元执行款亲手交到了她的手中。
(发放执行款现场)
“感谢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真是人民的公仆啊!"在收到执行款的那一刻,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激动地对法院工作人员说。
2013年9月,王某某承诺以百分之十的利息从杨某某手中借走4万元钱,期限为一年,约定到期偿还本息44000元,但约定期过了,还没有偿还,杨某某随即向我院申请支付令。此案支付令发生效力后,执行法官先后数次上门找王某某催缴执行款,并向各大银行查询王某某的账户,最终在今年10月中旬帮助杨某某追回欠款。
近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将审判、执行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积极开展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问题,使我院执行工作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