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某为了给年事已高的父母准备棺木,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期间,携带斧子进入国有林区白水江林业局松坪偏沟管护区盗伐柏树6棵,制成柏木板17件存放在家中牲口圈内。后被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中路河派出所民警查获,经鉴定立木蓄积为
为了有效地打击震慑犯罪,教育林区群众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文县林区基层法院深入到林区群众中去,选择在文县中寨镇松坪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某盗伐林木一案。这一举动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开庭时旁听村民达40多人,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给当地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更好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本案中,被告人给老人准备棺木,无可厚非,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来办理,但却以身试法,到国有林中去砍伐林木,从而触犯了法律,走上了犯罪之路,不仅使国家森林资源受到破坏,同时也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加之被告人身患疾病,家中无经济来源,两个儿子双双辍学,四处打工,这是多么惨痛的代价。本案的发生也告诫人们,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以减少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