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审理首起护林员玩忽职守案

网站首页 » 案件快报

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审理首起护林员玩忽职守案


来源:迭部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3/28 9:58:59 阅读次数:2783

 

近日,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敏某某、高某某玩忽职守一案,当庭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敏某某,是迭部林业局安子沟林场经警中队三分队副队长、护林员。2012101日至17日期间,外来务工人员仇某某(盗伐林木犯罪被判刑罚)等四人,非法进入敏某某承包管护的迭部林业局安子沟林场43林班2小号内,盗伐国有林木云杉21棵。经迭部林业局资源管理科计算,被盗伐的林木立木蓄积为43.4018立方米。因敏某某在日常的森林管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巡山查林不到位,致使其承包管护林班内的国有林木被盗伐,数量巨大。

高某某,作为安子沟林场经警中队副队长,承包普惹沟区域的包片负责人,敏某某承包管护的林班位于该区域。高某某平时督促检查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致使自己包片责任区的森林资源遭到盗伐,立木蓄积达43.4018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敏某某、高某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均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