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敏某某、高某某玩忽职守一案,当庭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敏某某,是迭部林业局安子沟林场经警中队三分队副队长、护林员。2012年10月1日至17日期间,外来务工人员仇某某(盗伐林木犯罪被判刑罚)等四人,非法进入敏某某承包管护的迭部林业局安子沟林场43林班2小号内,盗伐国有林木云杉21棵。经迭部林业局资源管理科计算,被盗伐的林木立木蓄积为
高某某,作为安子沟林场经警中队副队长,承包普惹沟区域的包片负责人,敏某某承包管护的林班位于该区域。高某某平时督促检查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致使自己包片责任区的森林资源遭到盗伐,立木蓄积达43.4018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敏某某、高某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均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