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傲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六百元。宣判后被告人傲杰某某表示认罪服法。
2012年年底,被告人傲杰某某从自己的牧场回家后。发现自家的牛槽破了,于是告知家人要到山上砍树做牛槽。上山后因一时贪念,便将两棵云杉树砍倒并截成2.4米左右的原木存放于山上,准备来年修缮自家房屋。次年12月,被告人傲杰某某将晾晒好的原木窜下山,将其拉运到附近的加工厂加工成板子154片。2014年3月份,被告人听说有人需要板子,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又将盗伐加工好的板子以9100元的价格出售。同年4月份又将其姐夫(死亡)多年前准备装修房屋盗伐的33根柏木方木以4700元的价格出售,得款2000元,欠款2700元。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缴赃款人民币11100元。
经迭部林业局资源管理科计算,被告人傲杰某某盗伐林木加工的154片板子,立木蓄积为17.31立方米。鉴于被告人傲杰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缴赃款,在法庭审理中亦自愿认罪,故本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