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滥用缺监督 集体贪腐成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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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滥用缺监督 集体贪腐成窝案


来源:迭部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刑庭
发布时间:2015/9/11 10:18:27 阅读次数: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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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近日,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由迭部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齐某某等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齐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马某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任某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四被告人退缴的贪污赃款93047.34元、挽回的经济损失93021.23元及被告人齐某某家属退缴的赃款27万元予以没收,其应退剩余款项40417.26元予以追缴,一并上缴国库;检察机关扣押的被告人齐某某丈夫名下的房产1套,发还所有人。

经过两天半的庭审查明:被告人齐某某、张某某、马某某、任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迭部林业局职工医院院长、副院长、财务会计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报销、冒领医保金、截留停薪留职职工工资、领取虚假病历好处费等手段,分别贪污公款357900.40元、31890.70元、6694元、6979.50元;同时被告人齐某某、张某某、马某某作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负责成员,在天保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以集体研究形式擅自改变用于补发职工工资的天保专项资金用途,违规用于清偿医院设备购置欠款,造成天保专项资金损失219235.31元;四被告人又利用职工医院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并参与管理合作医疗的权利,在被告人齐某某的授意、指使下,以职务便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套取国家城镇职工医保金和新农合医保金共计553669.49元,并将其用于给提供病历本、医保卡的人发放好处费、医生提成费、垫付虚列支出款项等开支,至案发时共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772904.80元。

鉴于四被告人已退缴大部分及全部赃款,追缴了部分因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且滥用职权的损失大部分用于医生提成费、垫付虚列医保款和清偿医院设备购置欠款,并各被告人均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酌情做出上述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四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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