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 方显林区法院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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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方显林区法院公信力


来源:林区中院 民庭 责任编辑:图文 马睿 张仲春
发布时间:2016/9/14 10:34:06 阅读次数:4488

 近日,林区中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迭部县绿珠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龙江尼什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16年5月21日下午4时左右,尼什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尼什峡电站引水渠泄洪闸门处发生渠道垮塌,大量水流泥沙冲入迭部县绿珠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子沟苗圃作业区,造成作业区内道路、灌溉水渠、土地、部分新播和移床苗木被冲毁。给迭部县绿珠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终因就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迭部县绿珠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

案件起诉到林区中院后,尼什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林区法院的公正性有些担心,认为原告方是林区内的企业,与林区法院联系较多,法院能否公正审理这起案件值得怀疑。为了打消被告的顾虑;办案人员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严格执行庭前各项程序规定,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明法释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尼什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内部个别股东对达成的协议有些不理解,公司内部为此发生了争议,这些本不是法院所该过问的事,但法院办案人员考虑,尽管这些事不是案件中的事,可以不管,但考虑到如不很好的化解疑虑,不利于公司内部今后的团结和合作,也不利于调解协议的很好履行,所以办案人员又不厌其烦的采取电话、短信及微信等方式和个别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最终使他们明白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消除了相关疑问。事后,他们深深感受林区法院的办案人员为他们案件,确实做到了尽职尽责。

甘肃尼什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的第二天,向林区中院送了“秉公办事  尽职尽责”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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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案件法官与送锦旗的当事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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