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长大成人后竟然游手好闲,不尽孝道,本想“养儿防老”的老汉无奈将“啃老”的养子推上法庭被告席,要解除收养关系。近日,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该案。
原告老苏自1978年4月13日收养苏某以来,精心呵护将其抚养成人,尽自己最大努力自费供其上中专和大专,花尽了其一生所有的积蓄。但苏某自2003年大专结业后,一直在外打工,从不关心过老人的生活情况,没有给过一分钱,期间偶尔回来,也只是白吃白住二十多天,走时老人还得每次给他提供一千多元的生活费及路费。因老苏经济困难买不起房,现住在其小女儿家由其赡养。如今年富力强的苏某不仅不尽赡养义务,从今年3月份开始一直待在家里好吃懒做、无事生非,把其女儿家也搅扰的不能安生。今年7月份,苏某在未能敲开其女儿家门的情况下,竟然采取在门口点火烧艾草诅咒家庭,并用恶毒的语言攻击、辱骂家人,无奈家人只能报警求助,苏某当着民警的面扬言:“我把这个家要砸了。”后在民警的警告劝解下才离开。因此,老苏向法院起诉解除与苏某的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苏将苏某抚养成人,理应对老苏生活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使其有一个和谐幸福的晚年,但苏某未尽到赡养义务,造成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老苏要求解除与苏某间的收养关系,与事实相符,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老苏与苏某的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