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挂牌成立后 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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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法院挂牌成立后 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林案件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白永景
发布时间:2017/11/8 3:24:01 阅读次数: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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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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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2017117930分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潘全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这是白龙江林区法院挂牌成立后审理的首例涉林案件,也是该院扩大管辖后审理扩大区域内的第一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鸡坝镇古家沟村村民潘全成和该村另外五户人家成立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古家沟村旁边山顶上的责任田种植花椒,为了方便种植花椒,潘全成在未向林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地征占使用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913日开始租用机械在该山上占用林地修建道路约2公里。经鉴定被告人潘全成修建的公路全路段位于白水江林业局中路河林场国有林地9899林班,占用面积13.2亩,地类为未利用地和灌木林地,其中未利用地8.0亩,防护林地(灌木林)5.2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全成为了修建花椒产业路,非法占用国有林地修建道路,造成林地毁坏,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因该案涉及社区矫正评估,故法庭将择期宣判。

20171020日,白龙江林区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该院是根据最高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关于林区法院检察院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关于林区基层法院更名的通知,由原舟曲林区基层法院更名设立,并将管辖范围扩大至原文县林区基层法院、迭部林区基层法院的管辖区域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局。这是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建立涉林案件集中统一管辖的体制机制,积极融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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