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分院组织林区两级法院干警赴天水
市、区(县)法院考察学习
2012年5月16—18日,由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带领分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和卓尼、迭部、舟曲、文县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等组成的考察团一行22人,赴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麦积区法院、甘谷县法院学习考察,学习天水法院先进的文化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林区法院加快自身发展汲取经验。
学习考察活动受到了天水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忠福及班子全体成员,天水市检察院领导,天水市麦积区法院领导,甘谷县委、政法委、法院领导,武山县法院、检察院领导对这次考察学习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
五月的天水,草长莺飞,树林蓊翠,山花烂漫,大地一派勃勃生机。林区法院学习考察人员身着统一的制服,在阳光的沐浴下,兴致勃勃,怀着求知、学习的心态,来到人文始祖伏羲文化发祥地天水,先后对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麦积区人民法院、甘谷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参观考察学习,并就天水法院各项建设先进经验和作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甘谷县法院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亲身感受领略了作为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法院别样的风采,他们的各项建设工作令我们林区法院干警深深叹服。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们深受启发:
一是三家法院建筑规模宏大,功能齐全。受考察三家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均在8000平方米以上,内部各项办公、审判设施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美观大方,机构齐全,运行协调。这些都需要在我们今后工作中逐步建设完善。
二是文化建设别具一格。天水有着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秦文化、汉文化、三国文化等古文化历史悠久。受历史文化影响,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麦积区法院都将古代法制文化与现代法制文化有机融合,如将“皋陶、徐有功、韩非、商鞅、包拯”等从事司法官吏融入法院文化建设,给人以启迪、教育和感化。同时,提出“五好”、“五带头”为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内容,体现了时代特征。用纯文学手法诠释“法院、法官、法律”,将“法”、“理”、“情”解说得淋漓尽致,感受到法院“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他们的文化建设给予我们很好的启示和教育。
三是法官和干警的精神面貌和过硬的素质令人折服。不论是在天水市中院、麦积区法院的考察过程中对法官的言行举止感知,还是在甘谷县法院法警的值班仪容、庭审法官的娴熟表现,我们都深深体会到了三家法院干警严谨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对每位考察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四是周到详尽的服务接待,值得学习。三家法院在接待工作上制定了详细接待流程和时间安排,接待工作安排周到、具体、科学,作为法院机关后勤保障主要工作之一,值得借鉴。
考察期间,考察人员还参观了伏羲庙,大地湾古文化遗址等,接受历史文化教育。
这次考察学习是分院今年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载体也是途径。也是贯彻分院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二年有变化,三年跨入全省法院中游行列”的奋斗目标具体举措。通过多元化的学习教育活动,必将推进林区法院建设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