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对全省法院 “慧审云”及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做出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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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对全省法院 “慧审云”及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做出重要指示


来源:省法院网络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8/20 10:17:48 阅读次数:2716

8月1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会见了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评审专家一行。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少先和网络信息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见。据悉,最高法院评审专家是应省法院邀请来我院就全省法院“慧审云”及司法大数据一体化平台项目(以下简称“云平台”项目)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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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院长首先对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对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指导表示感谢,同时要求省法院网络信息部门在“云平台”项目建设上要利用好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这个资源,多请示、多汇报、多寻求指导,通过“云平台”项目建设补齐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短板,实现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的跨越式发展,持续保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行列。

张海波院长指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是好的,但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近年来,甘肃法院在信息化深度应用和智能化建设方面与全国先进法院有差距,发展相对滞后。全省法院要有紧迫感和压力感,努力把“云平台”项目建设好。同时,规划和建设要有前瞻性、统筹性,要充分的摸底调研论证,由业务部门提需求,技术部门出方案,行装部门做保障,形成合力,做好、做实“云平台”项目的技术方案,为下一步项目的招标、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在“云平台”项目建设上要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由省法院统一部署、统一建设,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问题,同时也能够减轻中基层法院的运维压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要筹划组织召开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审管部门、网络技术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共同参加的信息系统深度和智能化应用推进会,通过大力推动法院信息系统的深度智能化应用,让信息化建设成果最大程度服务法官工作,减轻法官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各中基层法院要根据每个地区的特色、特点,以服务群众、司法便民为突破口,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开发建设诸如“微法院”、“微送达”、“微服务”等小而实的信息化系统,形成甘肃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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