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职工互助保障金系列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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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职工互助保障金系列报道(一)


来源:省法院人事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12 9:02:40 阅读次数:2286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官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及保障的有关要求,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干警权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足为干警办实事,决定自2016年10月起为院机关在编在岗干警购买职工互助保障金(住院医疗、住院津贴、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共四项),为女职工购买特殊疾病互助保障金。参保以来,2016年缴纳保费130214元,2017年10月续缴保费177498元,今年续缴保费264048元。截止2018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5900家参保单位中,我院机关购买的五项险种均按照最高档标准购买,此举不仅为广大干警竖起了抵御风险的保护屏障,更体现了院党组对全体干警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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