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职工互助保障金系列报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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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职工互助保障金系列报道(二)


来源:省法院人事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12 9:11:49 阅读次数:2673

目前全院正式在岗在编干警502人,聘用人员206人,结合单位人员较多、分类管理后类型复杂的实际,经院党组、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去年参保基础上,2018年10月一并将院机关聘用制人员纳入职工互助保障范围,为120名聘用制书记员和86名其他聘用人员,参照同类标准购买了保险。


自2016年参保以来,我院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共办理报销业务107人次,仅2017年互助保障报销79笔业务,涉及31人,报销金额达到72944元,相对上一年度报销比例增长53%。为5名参保干警及家属协调争取到互助互济救助项目,救助金额19000元。通过不断扩大保障范围,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报销时效,干警职工和家属从中既感受到了组织上的温暖,同时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真正发挥了“为单位分忧、为干警解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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