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法院联合安宁区法院组织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兰州万里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李家庄社区,此项活动也是省法院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五进”系列活动之一。省法院宣传处、民三庭、赔偿办、民一庭及安宁区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活动。
省法院宣传处处长翟荣生主持活动交流发言时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工作,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第五个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有关要求。根据省法院党组对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的安排部署,省法院的法官走进安宁区,与安宁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深入到安宁区的企业、社区,目的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大家一起深入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发挥人民法院的特点,通过向大家提供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使宪法深入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走入广大人民群众,让大家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
在学习宪法活动座谈交流环节,法官们围绕宪法以及法律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现场与企业职工、社区群众进行了现场解答和交流互动。
省法院赔偿办员额法官龙鑫在讲解宪法知识时表示,宪法是公民和国家达成的一个“协议”,是一种公法,宪法是一个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座谈交流中还结合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问题,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司法救助方面的问题,购买房屋方面的问题与企业职工、社区群众进行了交流互动。
省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刘锦辉就涉及企业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以及社区群众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企业职工、社区群众做了交流互动。
安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亚平就宣传宪法以及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材料、进企业宣讲等方面的情况与群众进行了交流互动。
省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楚鸿善就企业财产法律保护方面的情况与群众进行了交流互动。
活动中,省法院还向兰州万里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李家庄社区赠送了“宪法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