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仪式现场
参会人员起立聆听执行裁定书的宣读
向西北师范大学送签相关法律文书
张天林院长向刘仲奎校长交付兰天学生公寓
2019年5月30日下午3时,我院在兰天学生公寓广场隆重举行了《兰天学生公寓整体交付西北师范大学暨执行裁定书宣布仪式》。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兰州市安宁区政府副区长满万金和西北师范大学校长刘仲奎、副校长李建民等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宣布仪式。
宣布仪式由执行庭副庭长贾晓主持,宣布仪式共有三项内容,第一项由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本案合议庭成员刘江林宣读执行裁定书;第二项由书记员苏晓向买受人西北师范大学送签相关法律文书;第三项由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向西北师范大学刘仲奎校长交付兰天学生公寓。
此次交付仪式的举行,公开宣布兰天学生公寓所有权归西北师范大学所有。在这个历史性时刻,西北师范大学师生感慨地说:“十几年了,我们终于有个属于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