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行动,2019年7月24日上午,洮河林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卓尼县森林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深入大峪林场公益诉讼案件案发地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
旅游景点普法宣传现场
旅游景点普法宣传现场
公益诉讼案件违法建筑拆除现场一
公益诉讼案件违法建筑拆除现场二
公益诉讼案件违法建筑拆除现场三
磅礴大雨、泥泞坑路未能阻挡生态保护者执法、普法的脚步,20辆车150余人形成的执法队伍蔚为壮观,车辆沿着崎岖山路艰难行驶,车上悬挂普法宣传横幅、播放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制宣传语,在沿途村庄、旅游景点等地暂停进行普法宣传,随后深入大峪林场阿角沟公益诉讼案件案发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次在3个案发地悬挂横幅、监督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破坏林地。
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作为林区法治的践行者,我们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2018年以来,洮河林区法、检、公、局主动作为,多渠道沟通联系,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林区模式,多方协同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司法公益修复林、司法植被恢复点、司法公益恢复林基地,同时做到了惩罚犯罪、恢复生态、普法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三统一。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及时 “回头看”,全面梳理各种办案经验、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加强普法宣传,全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