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零”距离 服务不“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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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零”距离 服务不“跨域”

—林区中院跨域立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沈天龙
发布时间:2019/11/15 15:56:17 阅读次数:3298

11月12日,林区中院参与了全国法院跨域立案演练,全部操作流程符合上级法院要求,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标志着林区中院跨域立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此,“您好,您要起诉的案件不属于本院受理,请到XX法院起诉”即将成为历史。

跨域立案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家门口”的任一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并由该案的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的起诉新模式。整个立案过程由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配合协作来完成,协作法院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填写申请立案、完善当事人信息、上传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管辖法院通过法院内网系统接收立案申请、审查案件信息、决定是否立案并将是否立案决定发送至协作法院;再由协作法院将是否立案决定书递交当事人。跨域立案避免了当事人为了立案在居住地和管辖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真正做到了“立案零距离、服务不跨域”。

跨域立案全国法院演练当日,林区中院分别向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推送了民事立案申请、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推送了执行立案申请,做到了立案信息填写规范、证据材料上传齐全、传输过程准确无误;与此同时,在法院内网系统分别处理了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推送的民事立案申请、湖南省洪江区人民法院向本院推送的执行立案申请,整个操作流程完全符合上级法院下发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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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微法院及法院内网系统处理截图)

跨域立案是新时代背景下诉讼服务的新模式,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林区法院管辖区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来说,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林区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高位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跨域立案推进工作,设立了跨域立案窗口,配备了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系统测试期间分管领导进行了现场督查,为跨域立案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下一步,林区中院立足林区法院改革、发展实际,将跨域立案工作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面推进跨域立案工作深度应用,持续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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