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标的物
2019年11月11日,我院执行干警一行3人前往四川省西昌市宁南县对一处已经抵债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清场。标的物在清场前仍由被执行人运营着一家叫金沙大酒店的宾馆。我院在十多天前就委托当地法院张贴了清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10天内搬离,但被执行人未在限期内搬离。
11月11日下午到达成都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异地出警配合清场相关手续。因成都前往西昌已没有航班,当地也未通火车,执行干警就乘坐8个多小时大巴前往宁南县,第二天一大早立即前往宁南县法院执行局对接清场工作相关事宜。宁南县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表示,宁南县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此次清场工作,因宁南县要在12月中下旬召开四川省冬季旅游会议,金沙大酒店已经计划为会议举行酒店,因当地酒店资源有限,无法临时找到更加合适的地点,县委县政府希望我院的清场工作能够延迟到会议以后。宁南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也表示,这只是一个建议,如果确实不能延迟清场,当地法院的同志也会坚决出警配合我院的依法强制清场行动。我院执行干警表示,法院的执行工作都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我们一定也竭尽全力进行调解,尽力说服案件当事人,在不影响当地发展的情况下和平解决清场交付事宜。但是如果当事人态度坚决,无法调解的话,我院也将正常进行强制清场工作。
我院执行干警离开宁南县法院后就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召集到一起,开展了多轮长达5个多小时的背靠背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把酒店内的动产折价占比酒店股份,被执行人主动将案件标的物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沙大酒店由第三方继续经营。得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消息后,宁南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院执行干警全力支持宁南县发展的事情表达了衷心地感谢。
我院执行干警舟车劳顿的辛苦奔波,口干舌燥的耐心调解,最终也使清场问题有了圆满顺利的结局。结束又是开始,我院执行干警将马不停蹄地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