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祁连山林区法院组成宣传组,于12月1日至6日先后深入到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辖区大河口、祁丰、寺大隆、隆畅河、东大山、军马场、大黄山等林场(保护站),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宣讲、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辖区职工群众就宪法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引导辖区职工群众遵守宪法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向林场职工群众发放传单)
(召开座谈会)
(宣传活动现场)
发放宣传手册
宪法日当天,在法院门口(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嘉信农贸市场南门)以悬挂条幅、展出法律宣传展板、走进店铺进行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周围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有效提高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整个宣传活动期间,共召开座谈会9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此次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职工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增强了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真正根植于群众心底,在全社会不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