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现就我院有关诉讼活动的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有关事项尽可能通过网络、线上办理。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或需要联系法官的,建议优先选择电话(0931-8646885)、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甘肃移动微法院”、邮寄立案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方式办理。
邮寄立案的,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的意见,并请在邮件上注明“邮寄立案”。(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广场南口73号;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邮政编码:730000,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931-8646885)。
3、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或者确认过电子送达地址的,我院将优先选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
4、疫情防控期间,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申请方式:搜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tiaojie.court.gov.cn ,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首页面后,点击首页下载中心,下载app后完成实名注册,即可在线申请诉前调解。)
5、联系法官、查询案件、程序性诉讼咨询可通过当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931-8646885)查询办理。
6、信访人员如有信访诉求,请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映。
7、线上无法办理,或者确需线下办理的,提前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电话预约,尽量减少接触的人员数量。
8、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确需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一楼大厅安检口等候接受体温检测、登记等防护措施;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请先行就诊并主动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新的要求,以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最新公告为准。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