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挡审判路,防控办案两不误,虽然疫情形势持续好转,但防疫防控工作依旧不容松懈,开庭当日,法院干警在对办公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对来开庭当事人的体温、接触史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后,法官、书记员以及案件当事人按照要求自觉佩戴好口罩,在疫情火线上敲响了法槌,进行了“别具一格”的庭审,让正义在疫情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如期到达。
庭审直播现场
2020年3月26日,白龙江林区法院以被告人阿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00元;被告人王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按照《二被告盗伐林木破坏林业资源案生态恢复方案》异地补种树木370棵进行植被修复,不能自行异地补种树木的承担补种树木费用2744.12元,并承担评估设计费1000元。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阿某为了修建自家大门,雇佣王某某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电尕林场管护区133林班17小班盗伐国有林木油松树37棵,立木蓄积22.8462立方米,数量巨大。二被告的行为不仅使国有林业资源遭受损失,更使国有林地、林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被告虽认罪认罚,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法庭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案的审理,不仅仅是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补植复绿,更是为了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不触碰生态保护的红线,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