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9时,洮河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尕海-则岔辖区则岔护林管护站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罪案件。
“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棰敲响,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全场顿时鸦雀无声,蓝天白云之下,阳光直射大地,没有一丝风,草场之上,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翻译人、法警和旁听人员按法定程序进入审判区域,一场简朴而庄严的庭审开始了。
此次刑事案件是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一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由于地域因素,林牧区经济文化发展较为滞后,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牧民祖祖辈辈留传下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思想观念,这就迫切需要干警们下基层、深入林区、融入群众之中普法,进一步提高当地农牧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案件当事人2016年6月至12月,2020年1月份,被告人扎某某为给自家修建房屋用材需要,先后连续两天便携带油锯、斧子、绳子等作案工具,非法进入甘肃省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则岔保护站26林班23小班内,盗伐林木云杉9棵,将其中3棵云杉制成6根原木,并将6根原木中的2根原木制成方形椽子,存放于林内。2020年3月29日,被告人扎西更尕到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尕海则岔分局则岔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扎西更尕对盗伐林木现场、伐桩、盗伐的原木进行了辨认和指认,经林业技术人员测量核算,被告人扎西更尕盗伐的9棵云杉立木蓄积为2.422立方米。
洮河林区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结束后,我院工作人员现场对农牧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由于地域因素,林牧区经济文化发展较为滞后,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牧民祖祖辈辈留传下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思想观念,这就迫切需要干警们下基层、深入林区、融入群众之中普法,进一步提高当地农牧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时代在变,司法的形式在变,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没有变,为民司法的情怀没有变。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巡回审判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洮河林区法院通过此次巡回审判活动,不仅有效宣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更是深入林区一线,便利了群众参加诉讼活动,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了司法公正、司法便民和司法利民,“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从来都不止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直都在践行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