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第六个环境日。今年,林区中院环境日宣传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日当天,林区中院全体干警迅速行动,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栏)
宣传活动现场,本院工作人员在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向过往行人详细介绍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内涵,宣讲了如何践行绿色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介绍了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发放了制作精良的宣传资料,介绍了“6·5”世界环境日的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有关规定及林区两级法院办理的典型案例。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动干警一百余人次,摆放展板8幅,悬挂标语2幅。
(过往行人详细阅读宣传资料)
近年来,林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式,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打造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甘肃”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