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上午,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庭审直播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周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00元。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以修建房屋为由,于2020年2月1日,携带1台油锯和1把斧子,擅自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安子沟林场管护区45林班4小班内,盗伐国有林木冷杉树21棵,并将其中10棵冷杉树加工成长1至8米、径级26至40厘米的原木23根。经鉴定,21棵冷杉树的立木蓄积为27.2889立方米。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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