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垂直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始终坚持以维护林区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依法保护国家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努力构建平安林区、和谐林区。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及所辖洮河、白龙江、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五个林区法院,下辖九个基层法庭,实现全省重点林区和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和危害林区社会秩序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承担着所辖林区普法宣传教育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内设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审监庭、法警支队10个部门。2021年初实际在编人数29人,退休11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024.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58万元,下降10.7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本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5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024.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58万元,下降10.7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867.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4.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7.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94.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4.38万元,增加11.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新增在编人员6人,导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24.86%,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项目有3个,分别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
2、林区中院无其他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6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培训人数。林区中院预计出国(境)团组数各1次,人数1人。
(二)公务接待费3.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3万元,减少30.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本年度林区中院及基层单位预计国内公务接待95次,人数879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138.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区中院需采购执法执勤车一辆。
(四)培训费9.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65万元,减少26.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区中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
(五)会议费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5万元,减少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区中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249.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3.83万元,减少25.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计划征收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3.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46.7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价值58.8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89.0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林区法院计划选取“办案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并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110万元项目资金更好的维护国家法律、法制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工作要求,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林区中院将继续做好信息化运维工作,与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全年软件系统维护、正常系统防御,能保证庭审直播、视频会议联播全年正常运行。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办案业务费三个项目自评和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在部门决算数据基础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各业务处室收集整理绩效评价所需数据材料,以我院2020年度申报的绩效目标以及前期查阅收集的资料为基础,根据部门职责,以预算执行、部门履职目标及效果为重点,填写《2020年甘肃省林区中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根据其工作实际内容及预算执行情况赋予相应分值,做到自评表内容完整、分值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并完成《2020年度甘肃省林区中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林区中院对全省法院业务费、办案业务费、以及物业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63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