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林区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公开发布了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华发布了6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开明主持,部分中央驻甘新闻媒体及省内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李景辉向参加发布会的记者就林区中院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管辖区域、审理的案件类型等内容进行了说明。李景辉介绍,林区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论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高法院及省法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涉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服务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保障生态治理。
2018年以来,林区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达到审理案件总数的75%。林区两级法院在涉林案件审理中,除依法打击犯罪外,积极探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尝试易科执行制度,将罚金刑转换为抚育幼林、补植复绿,引导其由“毁林人”变为“造林人”、“护林人”。注重法治宣传和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也是林区两极法院在案件审判司法实践中的目标追求。
李景辉指出,林区两级法院今后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工作思路,以司法手段推动辖区自然资源保护、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林”字,彰显特色。林区两级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凸显专业性。提高站位,把握大局,主动作为,持续探索涉林案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工作模式,不断加大对辖区植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精准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司法需求,密切跟踪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三是继续探索完善易科执行。在涉林案件审理中,通过补植复绿,凸显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加强辖区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在案件审理后及时进行以案说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五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人才培养。积极参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采取与省内高校联建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等模式,培养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才,切实提升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