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祁连山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7.26”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5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2件,并对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共判处罚金75000元;判决被告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38275.31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其中“杨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通过央视12频道网络直播,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快手、微博、爱看新闻等40多家媒体、平台参与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达到1000万,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生态平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直播现场)
系列案发生在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时间跨度较长,被非法猎杀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蓝马鸡,三有保护动物赤狐)数量大,且存在被食用、掩埋、抛弃动物死体等情况,造成取证困难。加上犯罪地点主要在人烟稀少、野生动植物种群恢复较好的深山老林中,犯罪次数、人数较多,作案手法隐秘。为此,为保证案件质量,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反复研判,逐一审核,依法宣判,有力打击了犯罪。
近年来,祁连山保护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治理,持续完善监督机制,使辖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态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马麝、马鹿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以恢复和发展。但由于保护区点多、线长、面广,跨行政区域还涉及多个县、乡、村,人烟稀少,管护力量薄弱,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庭审现场)
(野生动物图片)
(宣判现场)
案件的审理,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强能力提素质,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与辖区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密切配合,加强宣传、管护力度,严厉打击辖区各类犯罪,维护祁连山生态环境,为创建和谐辖区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件的宣判,让广大群众更清醒地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野生动物不仅是人类的朋友,更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生态、科学、社会的多重属性和价值。严禁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否则就会构成违法犯罪,在受到刑罚严惩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