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努力促进洮河林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洮河林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覆盖面,深入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减少林区火灾隐患,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提高林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根据洮河林区森林草原防火联合指挥部的统一部署,11月29日至12月1日,洮河林区法院派出7名干警参加了由洮河生态管护中心、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莲花山分局、临潭县冶力关镇政府联合开展的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预防电信诈骗、洮河林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专项活动。
参加此次联合宣传活动的人员多达50人,以宣传《民法典》、《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通过悬挂横幅、播放录音、文艺表演、发放宣传单、防火手册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今后,洮河林区法院将继续与检、公系统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广大群众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林区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