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 盗伐林木案

网站首页 » 案件快报

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 盗伐林木案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文/袁兵花 图/王钦一
发布时间:2021/12/10 15:46:15 阅读次数:36518

 2021年12月8日,白龙江林区法院以庭审直播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杨某九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作案工具斧子1把、绳子1根、抓钉1个予以没收。


图1.jpg

庭审现场

 2019年5月份、2020年6月份,被告人杨某九携带斧子擅自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腊子口林场管护区109林班19小班内,盗伐国有林木柏树,加工成长2米,宽11至16厘米,厚10至13厘米的柏木方木43件,立木蓄积为5.6282立方米,属数量较大。鉴于被告人杨某九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缴纳罚金,法庭遂作出以上判决。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