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林区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洮河林区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洮河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2/26 10:03:03 阅读次数:182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洮河林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二)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林区法院管辖以及林区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

(四)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领导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司法装备。

(九)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洮河林区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9个机构。设立冶力关人民法庭1个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826.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增加13.14万元,增长1.6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826.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3.34万元,增长1.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745.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3.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92.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41万元,减少2.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00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全省法院业务费。

1.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

2.洮河林区法院无其他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数保持一致0。

2.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洮河林区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6万元,增长3.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洮河林区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4.培训费4.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9万元,下降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洮河林区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培训范围及场次。

5.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本院无此数据。

6.机关运行经费157.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3.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洮河林区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洮河林区法院法院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洮河林区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洮河林区法院计划选取“办案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办案业务费项目计划完成目标:一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审判执行经费保障水平;二是确保本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履行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职能,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1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办案业务费”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1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11.62万元; 2021年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洮河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洮河林区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洮河林区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洮河林区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洮河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洮河林区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洮河林区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洮河林区法院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洮河林区法院2021年度绩效目标表.xls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