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小陇山林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
(1)审理本辖区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
(2)审理本辖区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审理本辖区各类一审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执行本院辖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5)审查受理本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6)审理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7)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8)审判由小陇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9)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10)规划和负责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1)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廉政教育。
(12)负责和管理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小陇山林区法院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法警队)、政治部、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
小陇山林区法院人员编制数23人,年末在职干警22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制书记员8人,临聘人员6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小陇山林区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小陇山林区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332.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170.31万元,下降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56.53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332.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70.31万元,下降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两庭项目建设中,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245.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3.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5.5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26.5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0.86万元,增长13.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9.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6.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业务费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11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4次,人数16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00万元,增长131.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划采购公务用车1辆。
4.培训费3.06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9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43.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租用办公用房,相关物业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小陇山林区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0.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9.4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选取办案业务费作为重点项目。本年度计划投入8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办理各类案件。
项目基本情况:办案业务费主要用于小陇山林区法院所管辖的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甘肃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和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案件的业务费用,保障小陇山林区法院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林区法院案件管辖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 《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甘办发〔2017〕55号)
项目预期总体目标: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和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各类案件结案率达85%以上。为促进案件审判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院对“办案业务费”等四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涉及财政支出34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349.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小陇山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小陇山林区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小陇山林区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小陇山林区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小陇山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小陇山林区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小陇山林区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2.小陇山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