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白龙江林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二)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林区法院管辖以及林区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
(四)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领导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司法装备。
(九)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龙江林区法院现有(改革)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警队)、政治部、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另设纪检监察室。
白龙江林区法院上年末人员编制数30人,年末在职干警26人,退休人员6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临聘人员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白龙江林区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白龙江林区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309.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191.75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1.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309.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91.75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201.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4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3.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9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46.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2.81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1.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00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因案件增多,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4个,分别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法庭运维费。
2.白龙江林区法院无其他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数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数保持一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1次,15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2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需报废,申请新购公务用车一辆。
4.培训费4.6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数保持一致。
5.会议费0.9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数保持一致。
6.机关运行经费166.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8.97万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白龙江林区法院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8.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1.98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办案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80.00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更好的维护国家法律、法制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工作要求,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我院将继续做好信息化运维工作,与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全年软件系统维护、正常系统防御,能保证庭审直播、视频会议联播全年正常运行。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办案业务费”等四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81.00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白龙江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白龙江林区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白龙江林区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白龙江林区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白龙江林区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白龙江林区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白龙江林区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2:白龙江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