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区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碌曲县某实业公司诉被告碌曲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一案,碌曲县人民政府县长吴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吴煜县长代表碌曲县人民政府出庭,就实质性解决案涉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既“发声”又“出彩”。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此次县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碌曲县人民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反映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对进一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府院联动助推法院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林区中院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下一步,林区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继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良好态势,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工作方式,着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