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努力推动全林区形成保护自然和谐共生理念。6月5日,白龙江林区法院联合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甘南州舟曲县博峪镇政府、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讲解展板、播放生态环境保护音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常见新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以及白龙江林区法院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杨华晖院长“面对面”细致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以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涉兰草、红豆杉、西藏山溪鲵等新类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为切入点,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辖区群众树牢生态文明法治观念,凝聚合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使林区生态“含绿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含金量”同步提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