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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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部门决算(本级)


来源:林区中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8/18 9:29:04 阅读次数:4929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所辖洮河、白龙江、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五个林区法院,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垂直管理。主要职能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和危害林区社会秩序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承担着所辖林区普法宣传教育主要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等专项活动,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内设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审监庭、法警支队10个部门。

林区中院人员编制数29人,年初在职干警29人,年末在职干警25,退休人员4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临聘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01.8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99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7.3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56万元,占76.41%;项目支出257.95万元,占23.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0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7.99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5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4.09万元,支出决算为9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资金未形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7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付数相差较大,单位以公用经费垫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差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9万元,增长29.58%,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人员经费标准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0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5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的支出,又因疫情影响,部分经费未形成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手续费、取暖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4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21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场次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98.4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取消部分培训,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培训费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7万元,下降73.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2年度因疫情影响,使得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明显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9万元,下降7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相关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费用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49.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计三个,涉及资金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对“业务费”“办案业务费”“物业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4.21分,绩效等级“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87.03万元,完成预算的79.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2022年审判案件工作和执行工作顺利完成,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45%,执结案件执结率达到94.12%;二是设备采购按计划完成,完成率未100%。三是做好信息化运维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疫情原因部分业务无法开展,资金未形成支出;二是部分指标未达到目标值,部分案件较为复杂,受理时间较短,需跨年度办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支付款项;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执行繁简分流建设,加大仲裁裁决执行力度等方式,提高案件结案率。

(2)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2分,绩效等级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5.21万元,执行数为147.5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52.70万元,预算执行率73.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43%,当庭宣判率达到87%,为了发挥文书上网倒逼裁判质量提升的作用,我院法律文书应上尽上率达到100%,为促进案件审判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疫情原因部分业务无法开展,资金未形成支出;二是部分指标未达到目标值,部分案件较为复杂,受理时间较短,需跨年度办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支付款项;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执行繁简分流建设,加大仲裁裁决执行力度等方式,提高案件结案率。

(3)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9分,绩效等级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3万元,执行数为23.42万元,结转结余资金5.29万元,预算执行率52.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物业费致力于维护我院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支付物业费、水电费,保障我院保洁工作、绿化工作等按时完成;按时完成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工作,满足法院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保障日常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确保2022年法院机关审判场地的安全以及法院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疫情原因部分业务无法开展,资金未形成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支付款项。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我院绩效自评结果将编入2022年度决算中,随同2022年度决算同步公开。(后附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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