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伟大实践。近日,子午岭林区法院开展了主题为“党建引领、法治同行,全“绿”以赴保护层林深处好“枫”景系列宣传活动。
强化党建引领,支部共建、主题党课活动凝聚思想共识。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子午岭林区法院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与中共蒿咀铺林场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及支部共建活动。活动中,三个支部的全体党员职工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子午岭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强同志结合具体真实案例,从“紧扣政治纪律、做到忠心向党,紧扣组织纪律、做到凝心聚力,紧扣廉洁纪律、做到公心用权,紧扣群众纪律、做到真心为民,紧扣工作纪律、做到尽心履职,紧扣生活纪律、做到清心正己”六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讲授了一堂生动党课,大家表示通过党课学习,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实现了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最后,三个支部的书记共同签订支部共建协议书,加深了双方在党建领域的联动合作。
坚持宣传先行,巡回审判、专题普法活动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为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5月30,子午岭林区法院将法庭“搬”进林场,在国营蒿咀铺林场巡回审理了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案。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6月中旬至案发时,被告人刘某平、孙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前往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李庄村清水沟底,使用铁锤刨挖“龙骨”,并运回家中存放,伺机出售。同年7月21日,被告人孙某某又带其侄(另案处理)携带工具前往他人开挖的盗洞盗掘“龙骨”,在运回家中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龙骨”0.7公斤,后从刘某平家中查获“龙骨”55.3公斤。庭审中,周边群众及林场职工自发旁听了案件审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不仅破坏了珍贵的化石遗产,同时也对林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既严厉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司法震慑力,又通过当庭以案释法,使辖区群众形成了共同守护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共识,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
庭审活动结束后,子午岭林区法院组织干警就地开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结合近年来林区发生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老百姓身边常见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生动案例为素材,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异地补植复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现场法治宣讲,向现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对生态保护有了更直观、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子午岭林区法院将庚续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红色法治血脉,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落实好“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前移审判关口,落实普法责任,让巡回+审理、办案+普法、解纷+治理成为常态,不断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合群众需求的司法服务,开创具有子午岭林区法院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新亮点,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